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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于审批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凤岩村月柿加工厂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我县月柿深加工业技术落后、产品加工机构不高,科技投入及成果转化不足等问题,培育村集体经济,促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户收入,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实施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财政所。
三、项目建设地址:恭城县莲花镇凤岩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三栋生产厂房、一栋烤房、一栋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1383.2平方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410.4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359.04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257.04平方米;烤房建筑面积247.64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09.4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建安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道路、配电及照明等工程。
五、项目建设总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9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计划资金。
接文后,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14日
网站标识码:45033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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