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中心),区、市驻恭城各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8〕14号)要求,为落实任务,明确职责切实抓好涉及恭城瑶族自治县的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继续实行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各承接自治区、桂林市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牵头单位(名单见附件1)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应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应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各项具体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根据任务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任务的再分解,明确任务完成的时间(跨年度项目要明确今年需完成的投资或工作量)、步骤和责任人,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建设资金,加强组织实施和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组织和推进有力。
二、抓好资金筹集,保障项目建设
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通过多种渠道申报,争取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帮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实事项目资金供应充足。要实行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浪费资金等现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
坚持主办负责,整体协作的原则,牵头单位要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节点倒逼机制,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年底全面完成任务”的要求,把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阶段、各时间节点,制定阶段性目标要求,倒排工期,动态检查,推进工作。县实事办要加强对我县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联合督查与专项督查、明查与暗访、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为民办实事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报纸、电视、门户网站等,大力宣传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惠民成效,努力让为民办实事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温暖民心。
五、做好材料报送及反馈工作
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定期报告工作落实情况。桂林市人民政府已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材料、表格报送情况列为各县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牵头单位要落
实固定人员,严格按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做好项目的统计、月报工作。从2018年5月起,每月10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对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工作任务,总结形成上月完成情况汇报材料,同时填报《2018年自治区层面、桂林市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附件2),将汇报材料和附件2的电子文档上报市级牵头部门(名单见附件3)。要做好半年和全年总结及报告工作,各牵头单位要于2018年7月10日前总结形成半年完成情况汇报材料、于2019年1月10日前总结形成全年完成情况汇报材料,同时填报《2018年自治区层面、桂林市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附件2),将汇报材料和附件2的书面材料、电子文档上报县政府办。
附件:1.附件1:2018年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治区层面、桂林市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xls
2.附件2:2018年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治区层面、桂林市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xls
网站标识码:4503320003
首页 | 设为首页 | 收藏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