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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通知》(桂政发〔2017〕65 号)精神,结合桂林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恭城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刘有文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傅秋明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唐小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周裕庭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廖青云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县国民
经济动员会办公室主任
彭 军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正茂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 勇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挂任副局长
彭杰和 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阮 清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助理
秦福志 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黄汉文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戴义和 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继慧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高贤标 县统计局副局长
陆天席 县调处办副主任
温恺鑫 县文旅广体局党组成员、县文化旅游
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唐小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网站标识码:45033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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