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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773-8216197;联系地址:恭城镇滨江西路西河圆盘 残联办证大厅(邮编542500);举报邮箱:603554724@qq.com(县残联)。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恭城 县(市、区)残联
2018年6 月21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残疾类别与等级
评定医院
评定日期
潘九支
男
60
肢体二级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8.06.21
陈小斌
46
言语、肢体三级
莫兰芳
女
50
肢体一级
网站标识码:45033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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