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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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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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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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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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主项名称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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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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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恭城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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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性质 |
法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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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文旅广体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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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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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恭城镇印山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文旅广体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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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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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及 监督电话 |
咨询电话 |
0773-822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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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773-8220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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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公布)第六十七条 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年检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地级市市区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县内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县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由外资投资的电影院的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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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恭城瑶族自治县辖区内电影放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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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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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公布)第六十七条 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年检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地级市市区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县内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县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由外资投资的电影院的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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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年检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地级市市区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县内内资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由县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由外资投资的电影院的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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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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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 时限 |
6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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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 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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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件 |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电影放映单位在经营中执行《电影管理条例》的具体情况: 1、严格执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规定; 2、按时足额缴纳电影专项资金; 3、电影放映单位在经营中严格执行放映国产影片比例标准; 4、电影放映单位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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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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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
环节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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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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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及标准 |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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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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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有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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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
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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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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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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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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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详见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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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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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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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
不可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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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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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递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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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系统 |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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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公布)第六十七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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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 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 3. 决定责任:年检合格的,作出年检合格决定。年检不合格的,并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 送达责任:将年审合格的证书发放至申请人;信息公开。 5. 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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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不履行法定职责对应当年检而不予年检的; 2.在许可证年检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3.超过法定权限或者给予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单位许可证通过年检的; 4.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故刁难行政相对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5.索取、收受贿赂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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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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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