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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临时占用体育场地设施许可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5-08-30 20:41   打印文章

项目名称:

临时占用体育场地设施许可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A4980000

扩权强县下放事项:

实施主体: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号)文的规定,实施主体为:自治区、地级市、县(县级市)体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具体下放范围另文规定。

审批对象:

申请临时占用体育场地开展非体育活动的单位、企业。

受理方式: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工作日

材料预审时限:

3工作日

自治区负责机构:

自治区体育局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临时占用体育场地设施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地政府文件(包括:当地规划、建设部门文件);
(二)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合法验资机构验资材料;
(三)临时占用的必要性、安全保障等条件。

应交材料:

(一)当地政府文件(包括:当地规划、建设部门文件);
(二)申请书、申请报告;
(三)法人证明资料;
(四)临时占用的规划和方案。

文件下载:

自治区级行政审批流程图(市、县级审批流程图由各市、县体育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审批流程图下载 申请书示范文本下载

是否收费:

审批收费:

不收费

办理地址:

民族体育馆

办理窗口:

体管中心窗口

咨询电话:

8212279

投诉电话:

8220110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10月31日)       9:00—12:00     14:30—17:00
冬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9:00—12:00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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