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恭城 今日恭城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投资恭城 恭城旅游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黄泥岗小学学生 群体性胃肠不适事件调查处置结果通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7-04-07 14:54   打印文章

2017324日至26日,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黄泥岗小学发生14名学生午餐后出现头昏、呕吐、腹痛的事件,根据市检测结果及市调查组和专家的调查诊断意见,判定该事件是因学生食用有苦味的葫芦瓜产生胃肠不适引发群体心因性反应事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况

2017324日中午,县食安办接到电话报告:莲花镇黄泥岗小学有2名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即到村医处就诊,村医疑其为误食了有苦味的葫芦瓜后产生胃肠不适。从324日中午至晚上,有关部门从安全角度考虑,将108名学生分批送到莲花镇中心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留院观察。事发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教育、卫计、公安、食药监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由县食药监管、卫计、教育、公安、莲花镇等单位人员组成的调查处置组到学校、医院进行调查处置。调查处置工作组对学校食堂饭菜和学生呕吐物进行了采样,对配送午餐的向日葵公司同批次葫芦瓜等菜品进行封存采样,并将收采的样本送检;对学校食堂和向日葵公司进行了食品安全大排查;医疗机构有序做好学生观察和诊治工作。325日下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计委派出调查组到黄泥岗小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莲花镇中心卫生院及向日葵公司进行核实调查,县卫计局两次邀请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女儿童医院的专家到县医院进行会诊,至32615:30留院观察的学生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良好,全部出院

 二、事件原因调查

1.事件发生经过:莲花镇黄泥岗小学32411:30学校由低年级开始向学生分发午餐,午餐菜谱为葫芦瓜炒猪肉、南瓜炒猪肉、紫菜排骨汤和米饭。幼儿园小班学生最早分到午餐,小班学生反映葫芦瓜有苦味,经老师核实后把葫芦瓜挑出,小班学生大多数未进食有苦味的葫芦瓜。分至四年级时又有学生反映葫芦瓜有苦味,经校长核实后要求学生停止进食葫芦瓜炒猪肉。午餐结束后,四年级两名学生出现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即到村医处就诊,自诉腹痛,为隐痛,无发热、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神志清醒,精神状态佳,村医疑为食用有苦味的葫芦瓜引起的胃肠不适14:30左右把2名学生送至县人民医院治疗,并向校长报告疑似发生食物中毒。在村医的指导下,校长让午餐后肠胃不适的12名学生饮用淡盐水催吐,为了安全起见考虑,学校把共同进餐的108名学生分批次送至莲花镇中心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留院观察,经对症治疗后学生情绪稳定,无重症病例。

2.卫生学调查:学校食堂卫生状况良好,操作台面清洁无杂物,餐饮具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无垃圾堆放在食堂内;餐具为不锈钢碗和勺,餐具经红外线消毒柜消毒后使用。学校厕所为卫生厕所。学校营养餐午餐调味品(碘盐、食用油、酱油)、食材(大米、蔬菜、肉类)均由恭城县向日葵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统一配送,该公司为我县提供农村学生营养餐半成品的中标单位,持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配送营业执照,当天午餐所用食材葫芦瓜在桂林市五里店蔬菜批发市场购买,经该公司农残(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快速检测合格后清洗、切片加工成半成品配送到学校,由学校食堂清洗、烹饪加工后分发给学生。当天该公司同时向西岭镇、三江乡和莲花镇22所学校配送相同半成品,但其他学校未报告有相似病例。

3.临床症状:所有学生临床症状以主观症状为主,自诉腹痛的学生33人,恶心17人,呕吐14人,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其中12人为催吐,头痛15人,头晕5人,无发热、腹泻症状,无肠鸣音异常,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查均无异常。

4.样品采集和检测结果:县疾控中心共采集样品16份,其中学校324日午餐留样食品样品5份(生猪肉、嫩南瓜炒猪肉、葫芦瓜炒猪肉、干紫菜、米饭)、调味品(生抽)1份、生活饮用水1份、学生呕吐物9份,送桂林市疾控中心检测,桂林市疾控中心对呕吐物、食品样品中是否含有乙酰甲胺磷、氧乐果等26种毒物及是否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核酸、沙门氏菌核酸等6种病原微生物进行了检测,结论为:未检出病原微生物和能引起急性中毒的高毒农药残留。而检测的生活饮用水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稀氏菌均超出国家标准,为不合格饮用水。县食药监管局到向日葵公司采样6 份(葫芦瓜、葱、南瓜、青椒、猪肉、紫菜)送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对样品中是否含有镉、氧乐果等4种物质进行检测,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三、事件结论

根据送检样品的检测结果和市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专家的会诊意见,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了《关于恭城县莲花镇黄泥岗小学群体心因性肠胃不适事件的结案报告》,判定此次事件为一起因食用了有苦味的葫芦瓜后产生胃肠不适引发的群体心因性反应事件,依据如下:

1、恭城县其他由向日葵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配送午餐食材的学校均未报告有相似事件发生,县食药监管局送检的食材样品均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可排除食材受污染可能。

2、在该校食堂采集的食品样品及病人呕吐物均未检出致病微生物,葫芦瓜未检出引起急性中毒的农药残留,可排除致病微生物和农药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

3、可疑病例中只有2例自主呕吐,其余均为恶心、腹痛等主观症状。医院检查报告显示所有学生血常规、肝、肾功能正常,可排除食用有毒物质造成损伤。

4、此次事件由葫芦瓜有苦味及有学生恶心、呕吐为诱因,学校反应处置欠妥当引起老师、家长恐慌而引发。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做好事发学校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在校园开展食品安全及食源性疾病知识宣传教育。

2、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性疾病在学校发生。

3、加强农村基层医务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食源性疾病识别能力和处置能力,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加强对营养餐配送机构的监管,确保配送的食材绝对安全可靠,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5、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

 

 

恭城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47日       


主办: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运维: 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务办
网站管理联系电话:0773-8220750,E-mail:gcgov@qq.com
(桂ICP备09002451号-2 桂公网安备 45033202000007号 )

网站标识码:45033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