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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砍伐速生桉人工林工作视察活动

作者:周世通   发布时间:2018-06-14 10:58   打印文章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基本农田、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作用,促进我县生态农业和生态功能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我县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6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述卫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对砍伐速生桉人工林工作开展视察活动。

  视察组一行来到恭城镇门楼村、高州村,西岭镇虎尾村,嘉会镇吉山村、太平村、白燕村,栗木镇上灌村、大营村,视察区域内种植在基本农田、耕地、公路两旁可视范围、水源地的速生桉人工林,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种植速生桉人工林,承包土地规模种植的速生桉人工林,林农在自己的承包山场、自留山、开荒地等处种植速生桉人工林;速生桉砍伐后树桩未处理萌发新芽情况;砍伐后树桩经过处理实验情况。人大代表视察组还就桉树收购情况考察了华宇木业、腾达木业。

门楼村私人承包千亩速生桉人工林

在门楼村视察速生桉人工林砍伐情况

高州村公路沿线速生桉人工林

人大代表

企业种植的速生桉人工林

嘉会镇开花山的速生桉人工林

嘉会太平村速生桉人工林

栗木镇上灌村速生桉人工林

视察栗木大营村速生桉砍伐后的情况

视察嘉会吉山村速生桉砍伐后树桩未处理萌新芽情况

速生桉树桩未处理萌发新芽

速生桉树桩未处理萌发新芽情况

代表们视察白燕村五里湾树桩处理实验

树桩处理实验

嘉会白燕村五里湾树桩处理实验

华宇木业生产基地

在腾达木业考察桉树收购生产情况

  座谈会上,林业局、农业局、公路局、国土局、交通局及各乡镇负责人先后汇报砍伐速生桉人工林情况。各地的人大代表纷纷献言献策,提出要大力宣传种植速生桉的危害性、砍伐速生桉的各项政策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依法依规整治砍伐速生桉人工林的力度和决心,让广大群众知晓规定、认识危害,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违法种植速生桉的良好氛围。

座谈会

蒋述卫在座谈会上讲话

各地的人大代表纷纷献言献策

  座谈会上,蒋述卫指出,速生桉种植将会带来土壤衰退、水源枯竭、环境污染、破坏生物多样性和引发森林病虫害等问题。禁止种植速生桉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禁止种植速生桉人工林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已经制定印发了《恭城瑶族自治县砍代速生按人工林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依法依规,分清主次,按照先砍伐种植在基本农田、水源地、公路沿线、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的速生桉人工林后砍伐其他种植速生桉人工林的顺序依次落实砍伐速生桉人工林工作。同时,要引导林农农业转型,创建砍伐后农业转型示范点,促进林农真真正正的可持续发展。

  2015年2月11日,恭城瑶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禁止种植速生桉人土林的规定》从2015年2月12日起,在本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速生桉种植,桉树林木所有者(包括农民,林地承包村和企业实体)必须于2018年12月底前经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后全部予以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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